法定登记所有人可以申请解除或占用县地役权.
该县还接受合同购买者在一定条件下购买财产的请求. 第一个, 只要卖方和买方之间存在已签署的买卖合同,该请求才会被接受. 其次,买方必须提供一份签字的 宣誓书 向房地产服务公司确认已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否有效. 宣誓书只是确认合同的存在,而不必透露销售价格或合同条款. 第三, 买方必须在成交后立即向房地产服务部门提供一份契约副本.
通过使用这种替代方法, 买方在控制请求的同时也消除了卖方之间的沟通问题, 买方, 房地产经纪人, 任何承包商. 它还使房地产服务能够及时进行审查,并在所有权转让后尽快向县专员委员会提交完成的审查和建议.
如果你是签约买家, 我们鼓励您与房地产服务部门讨论这两种选择,以确定最适合您的具体情况的方法.